摆地摊的正确打开方式来了!看看诸暨权威怎么说
发布日期:08-08 08:49 分类:摆摊课堂 阅读次数:1902
摘要烟火味的城市,一定会有地摊经济的位置,因为它是生活的一种方式!诸暨自然也少不了这一种人间味儿。 日前,诸暨出台了《关于规范市容环境管理助力地摊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定时定点允许经营商家占用人 ...
烟火味的城市,一定会有地摊经济的位置,因为它是生活的一种方式!
诸暨自然也少不了这一种人间味儿。
日前,诸暨出台了《关于规范市容环境管理助力地摊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定时定点允许经营商家
占用人行道路或公共场所
所以,诸暨将设置特色夜市。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在划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允许企业和经营商家占用人行道路或公共场地进行规范有序经营。
同时,设立疏导点位。按照定点定时定量的要求,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划定区域,允许自产自销时令果蔬农户驻点经营和集中规范经营。
除此之外,针对大型商超企业,诸暨还将开放临时促销。经相关部门批准,大型商超企业可利用节假日,在规划红线范围内,设置规范美观的展棚、展位开展促销活动,涉及安全事项的,须向主管部门报备。
摆地摊也要有“许可证”
不得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当然,为了不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摆地摊”还是有要求的。
(一)进行规范设置。
在确保不占用消防通道、盲道,不侵占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公开划定区域、经营时段、经营范围、管理主体和监督渠道。在划定或者许可的区域、时间和范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二)落实审批登记。
需经营的企业、商铺和个人要按规定办理许可或者登记手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则上三个工作日内办结许可或登记。
(三)实行积分考核。
建立绿黄红牌和积分考核制度,签订诚信经营承诺,将要求举措落到实处,促使经营者合法经营、规范经营、有序经营。
(四)严格监督管理。
主管单位要强化监督管理职责,按照“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助做好管理工作,共同履行管理责任。
拟设置24个相关点位
另外,特色夜市还有点位为青悦城,审批中队为二中队。
当然,不同的地摊有不同的管理规定,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临时早餐疏导点管理规定
▼▼▼
1、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2、规范经营,服从管理;
3、文明、优质、诚信服务;
4、临时早餐疏导点需持有健康证及食品卫生许可证;
5、临时早餐疏导点经营时间为5:30至9:00,经营项目仅限不产生油烟污染的早餐食品,经营者必须按规定的地点、范围、时间规范经营,不得影响道路交通、行人及消防安全;
6、做到“摊前三包”,维护好摊点周边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不得损毁园林绿化和市政环卫设施;
7、经营者应在收摊后完成场地清扫工作,避免造成地面污染,餐厨垃圾应遵守垃圾分类规定有序投放;
8、违反以上任一一项管理规定的经营户,按照积分制管理要求扣3分,扣完12分者取消其经营资格,半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下次申请必须参加一次以上的社会志愿实践活动;
9、如遇抗疫等特殊需要或市重大活动和各类创建活动需要提前收摊或停摊歇业的,应积极配合,无条件服从管理部门安排。
城区时令水果
自产自销疏导点管理规定
▼▼▼
1、经营户应在划定的场所内经营,实行一户一摊。做到车辆摆放有序,不妨碍交通安全,不得有乱吊挂等影响市容观瞻的行为。
2、经营户不得出售水果外的其他类商品,遵循诚信经营的原则,不得以次充好,缺斤少两。
3、经营户应严格遵守《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做到垃圾入桶,摊收场净,自觉维护摊点周围环境卫生。
4、经营户自觉维护划定区域内的城市公共设施的完好,不私拉乱接照明线路。
5、违反以上任一一项管理规定的经营户,按照积分制管理要求扣3分,扣完12分者取消其经营资格,半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下次申请必须参加一次以上的社会志愿实践活动;
6、如遇抗疫等特殊需要或市重大活动和各类创建活动需要提前收摊或停摊歇业的,应积极配合,无条件服从管理部门安排。
农产品自产自销点管理规定
▼▼▼
1、经营户应在划定的区域内经营,实行一户一摊。做到摆放有序,不妨碍交通安全,不得有乱吊挂等影响市容观瞻的行为。
2、遵循诚信经营的原则,不得以次充好,缺斤少两。
3、疏导点经营时间为上午5:30至10:00,下午16:30至18:00;
4、经营户应严格遵守《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做到垃圾入桶,摊收场净,自觉维护摊点周围环境卫生。
5、经营户自觉维护划定区域内的城市公共设施的完好,不私拉乱接照明线路。
6、违反以上任一一项管理规定的经营户,按照积分制管理要求扣3分,扣完12分者取消其经营资格,半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下次申请必须参加一次以上的社会志愿实践活动;
7、如遇抗疫等特殊需要或市重大活动和各类创建活动需要提前收摊或停摊歇业的,应积极配合,无条件服从管理部门安排。
特色夜市管理规定
▼▼▼
1、特色夜市由持有在本市范围内经营执照且符合特色夜市举办场地要求,经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批准的大型商超自行负责管理;
2、特色夜市应在指定的位置、面积、经营范围内经营,做到亮证经营,配证上岗,不得扩摊经营;
3、特色夜市所有摊位不得经营《关于规范市容环境管理助力地摊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文规定禁止经营的物品。
4、特色夜市经营时间应与商超企业经营时间同步。
5、商超企业需督促夜市经营者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维护好摊点周边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不得损毁园林绿化和市政环卫设施;
6、商超企业应督促夜市经营者在收市前完成场地清扫工作,每周应当对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洗,避免造成地面污染,餐厨垃圾应遵守垃圾分类规定有序投放;
7、商超企业违反以上任一一项管理规定,按照积分制管理要求扣3分,扣完12分者取消资格,半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下次申请必须参加一次以上的社会志愿实践活动;
8、如遇抗疫等特殊需要或市重大活动和各类创建活动需要提前收摊或停摊歇业的,应积极配合,无条件服从管理部门安排。
文章转自: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74359061113660414&wfr=spider&for=pc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摆摊网立场,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必究。详情见本网站【版权声明】
为您提供全面的摆摊资讯。
实时更新全国各地更新摆摊供求消息,为摆摊人提供商机。
